养猪环保环评如何申请 养猪场5000以上如何办理环评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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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类:林业园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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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猪环保环评如何申请

养猪环保环评如何申请 养猪场5000以上如何办理环评?

养猪场5000以上如何办理环评?

一、申请条件

养猪场5000以上如何办理环评?

1、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乡村建设规划,符合环境功能规划、土地利用规划要求;

2、符合国家农业政策;

3、符合清洁生产要求;

4、污染物排放不超过国家和省污染物排放标准;

5、重点污染物符合问题控制要求;

6.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。

二、需要提交的资料

(一)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

1、项目环保审批申请报告;

2、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证明或函;

3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;

4.环境技术中心对项目的评估意见;

5、基建项目需提供规划许可证、红线图;

6、涉及水土保持的,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出具;涉及耕地保护区的项目,应当出具农业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;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,应当出具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;涉及自然保护区的,由林业主管部门出具。

7.环保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。

(二)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

1、项目环保审批申请报告;

2、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证明或函;

3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;

4.环境技术中心对项目的评估意见;

5、基建项目需提供规划许可、红线图;

6、涉及水土保持的,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出具;涉及耕地保护区的项目,应当出具农业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;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,应当出具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;涉及自然保护区的,由林业主管部门出具。

7.环保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。

(三)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

1、项目环保审批申请报告;

2、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(一式三份);

3、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证明或函;

4、基建项目需提供规划许可、红线图。

5.环境技术中心对项目的评估意见(需要公众参与的项目);

6、涉及水土保持的,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出具;涉及耕地保护区的项目,应当出具农业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;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,应当出具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;涉及自然保护区的,由林业主管部门出具。

三、办理程序

1、申请人(个人)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,向县环保局环境审核单位提交申请材料;

2、项目材料审核、现场核查;

3.环保局专题审批会后,对项目进行审批或审核。

四、办理时限

(一)申请材料不齐全的,当场告知或者补齐后受理;

(二)申请材料齐全:

1、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;

2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自受理之日起30日;

3.填写报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受理之日起15日内。

建设养猪场前的准备工作

1.陆地

因为现在养殖是污染养殖,所以一定要先去当地国土部门问一下,你选的地方是不是属于禁养殖区。如果是,你必须重新选择一个可以繁殖的地方。

还有就是需要咨询养猪场的性质。禁止新建养猪场占用基本农田,必须符合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。

2.环境保护

按照《环保法》的规定,建养猪场之前,必须先去农业局畜牧科和当地镇农委进行养殖备案;

而且你需要去当地环保部门申请养猪场的环境影响评价;具体规定是:规模50头以上的由县环保局处理,规模50头以下的由镇处理。同时,养猪场必须建设标准的化粪池、消毒池、围墙等环保设施。

3.防疫

按照《动物防疫法》的规定,建养猪场前,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必须申办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》。达不到要求的,不得建设养殖场和养殖。

程序如下:本人申请,镇兽医站签字盖章,镇盖章,县畜牧局审批发证。